欲申請直升博士班之學生須於規定之截止日期前,提出所有有關資料, 包括學業成績及2封教授推薦信,否則不予受理。 直升評分分兩部份 (1)學業成績 (所內規定之必修及必選 課程之平均) 佔60% (2)審查(含口試及推薦信)佔40% 上述兩部份之總和決定申請學生之優先順序。